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保护公路路产路权,规范道路运输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孝感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启用朱湖、骑龙、丹阳等3处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开展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非现场执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5年6月22日零时起。
二、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配属卸货场所,详见附件。
三、货运车辆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孝感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超限检测标志指示或者遵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
四、经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及相关违法行为,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孝感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五、违法行为处罚机关及地址: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孝南区槐荫大道417号(公交汪窑停车场院内),联系电话2846660。
附件: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配属卸货场所点位表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2日
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配属卸货场所点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