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公司注销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解散、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法清算财产,依法注销企业的一项法律程序。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需要注销公司,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并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申请对象

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申请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申请表

营业执照(已领取纸质版的,缴回正副本)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线上:1、搜索并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2、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主题引导界面,根据提示,您就可以完成定制化的问卷填写。

3、线下: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西一区7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

0712-2281769

缴费

无需缴费

相关事项

申办人线上填写并上传有效、真实相关材料后可完成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

常见问题

如何注销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普通注销公告(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或简易注销公告。普通注销公告公示期45天,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20天,公示期满后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第1、9项材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公司全体股东名册。

公司注销的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办理注销时,电子营业执照如何处理?企业办理完注销后,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失效。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