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招生专项计划优待是指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类型的考生,在高考招生过程中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这些考生获得更好的高等教育机会和更好的发展空间。
该主题提供:● 国家专项计划 ● 高校专项计划 ● 地方专项计划 ● 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 ,4个方面的服务指南。
国家专项计划:由教育部负责实施,旨在通过提高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其目标是为这些地区的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进入全国重点高校深造。
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十堰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一)网上申报
符合专项计划资格申报条件的考生,在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招生平台,网址https://zsxxw.e21.cn/e21html/)申报。
(二)材料准备
考生户口簿 学籍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以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所发文件为准。
1、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城乡区域划分代码(十七位)的第十五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结合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情况,考生本人,以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改革前属于“农村户口”,且考生3年内未发生户籍迁移的,视为农村区域的考生,可申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2、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同一所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转学、借读等均不符合条件。
3、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除生源范围不同外,均要求考生户籍与学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地方专项计划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是否在同一县(市、区)不作要求。